万年浦江——2024·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深入生活 扎根人民”,努力创作描绘新时代、反映新生活、展现新风貌的优秀作品,进一步推动书画文化的交流和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与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万年浦江——2024·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浦江县社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浦江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马锋辉 杨守卫 胡作滔
副 主 任:王 平 刘 熙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菲菲 王敏杰 方 渊 杜松儒 李 伟 杨 萍 张 华  周康杰 段泽林 贾 珊 黄良标 章 云 董竟成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兼) 张 华 周康杰
办公室副主任:孙 宁 张霞燕 黄良标
展览统筹:李 芳 陈 丰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4年11月
五、展览地点:浙江省浦江县仙华文景园书画会展中心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中国画作品约20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和由各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相关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作品送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征稿。
八、参展要求
(一)作品形式及内容
投稿作品题材不限,内容提倡反映历史文化、自然风貌,体现现实生活、生态环境等。
(二)作品尺寸:中国画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三)投稿要求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境内外专有出版权、肖像权、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自行投稿、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及相关艺委会推荐送评均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止。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李芳,办公电话:010-59759379,信封注明:万年浦江。
展览评选委员会对征集投稿作品与推荐送评作品进行分类评选。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二)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二)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三)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四)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五)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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