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10点,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绘画系副主任、副教授、四川大学书法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刘志超《中国传统文化语境下的历代书论》讲座在我校第三教学楼四楼展厅圆满举办。教育学院院长助理薛垲睿出席讲座,书法学专业的部分师生也积极参与,共同聆听这场关于书法艺术的深度解析。本次讲座由教育学院书法学专业教师闫芳芳主持。
刘志超老师从中国古代书法理论的重要性谈起。他强调,中国的书法理论源远流长,已有二千余年的历史,其内容丰富多彩,形态从具象逐渐走向抽象,不仅探讨文字的本源,更着重于纯粹书法艺术审美的阐述。这些理论作品层层深入,逐步展现了书法艺术的博大精深。
刘志超老师从宏观角度梳理了各时代的书法理论。他提到,汉代以前,书法理论并未形成独立体系,而是散见于诸子百家的文集之中,如《论语》中的“文质论”、《庄子》中的“解衣般礴”等。到了东汉时期,赵壹的《非草书》标志着中国第一部书法理论著作的诞生。唐代孙过庭的《书谱》则进一步丰富了书法理论的内容,涉及书法史、书法美学等多个方面。明代傅山的书法理论影响深远,其“四宁四毋”的书学思想为清代碑学书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清代书法理论以碑学为中心,康有为的《广艺舟双楫》继承了阮元、包世臣的碑学思想,体现了清代文人士大夫在异族统治下彰显民族气节和文化担当的精神。
刘志超老师还强调,阅读和学习中国古代书法理论对于书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通过深入阅读这些理论著作,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和发展脉络,甚至反观中国历史的发展。他鼓励书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要具备思考性和问题意识,不仅要理解书法本身,还要理解其背后的文化、哲学思想等。 在讲座的尾声,闫芳芳老师对刘志超老师的精彩演讲进行了简要概括,并代表师生们向刘志超老师表达了诚挚的感谢。这次讲座不仅丰富了师生们的书法理论知识,也为他们提供了一个了解中国传统文化、领略书法艺术魅力的宝贵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