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青年书协、各位会员、广大青年书法爱好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引领广大青年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守正创新、勇攀艺术高峰,吉林省青年书协将进一步加强专业引领,继续培养壮大我省青年书法队伍,为推动吉林省书法事业发展提供新动力。自2024年起,吉林省青年书法家协会正式归口吉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吉林省书法家协会业务指导,为全面展示和检阅我省青年书法创作风采,营造阳光向上的青年书法事业发展氛围,经研究,特设置吉林省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此展为吉林省青年书协常设专业性展览,每两年一届。现将吉林省首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事宜公布如下:
本次展览组委会由举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指导本次活动所有工作。
由吉林省书法家协会和吉林省青年书法家协会依据相关规则组成本次展览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等相关工作。
18周岁至50周岁的吉林省籍或在吉林省居住、工作及学习的青年书法爱好者、各级青年书协会员均可投稿。
1、内容以书写传递正能量、弘扬真善美、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传统经典名句或赞美青春、歌咏青春的积极向上、健康优美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请使用正规出版物并保证书写内容的完整性,落款时请标明内容出处和作者姓名。
2、投稿作品书体不限,篇幅不小于四尺整纸、不大于六尺整纸,小字(两公分以内)作品不小于四尺对开,一律竖式,篆刻作品不少于八方,至少两方附边款,粘贴在四尺对开(竖式)宣纸上,草书、篆书、篆刻作品请另纸附释文,不收不符合尺寸要求的作品,作品统一装裱拍照。
3、每位作者限投两件作品,并一次性投稿,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不收笔名或化名落款的作品。
4、发现代笔、临摹他人作品或已在公开刊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包括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不接受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作品,以及纸墨靠色、拍摄照片效果不好的作品。
5、投稿时认真填写投稿登记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写上表内相同内容,以便登记核对。
1、由吉林省书协和吉林省青书协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监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保证阳光、公正、公开评审。
2、本次展览设优秀作品奖20件(奖金各1000元),入展作品100件(奖金各500元),入选作品100件,评审结果在省书协、省青书协微信公众号公示。
展览拟定于2024年九月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展览开幕式现场发放证书、作品集,开幕式一周后发放奖金,未到场的作者,展览结束一周后邮寄。
为获奖作者、入展作者和入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作品集(每人一册),为获奖和入展作者颁发奖金。获奖作者可申请加入吉林省书法家协会,入展作者可申请加入吉林省青年书法家协会,入选作者作为申请加入吉林省青年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结束,不收逾期投稿作品。
邮寄(送稿)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 虹湾国际A座707室
注:所有投稿作者请添加张博老师微信,以便展后发放荣誉证书、展览作品集和奖金。
投稿作者即视为同意以上所有事项,本启事所有解释权归吉林省青年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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