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国展有关违规行为的界定意见

对十三届国展有关违规行为的界定意见

      对十三届国展有关违规行为的界定意见 


      评审委员会 


      《全国第十三届书法篆刻展览征稿启事》明确规定“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代笔、代刻、临摹、抄袭、集字及一稿多投等均属违规行为,违规者取消资格。” 

      代笔、代刻,指由他人书写、刻制而冠以投稿作者姓名参评的行为,弄虚作假,为业界深恶痛绝,这是目前各种违规行为中最为严重的。代笔代刻双方受名利驱使、玷污艺术尊严,丧失诚信,应受到严厉惩处。 

      抄袭,一般指照抄他人书法作品的行为,抄袭之作在文字内容、用笔技法、结字特点、章法布局、风格特征及审美取向等方面均与被抄袭作品高度相似。《著作权法》对文学作品、学术论文的抄袭行为有明确界定,虽然书法的专业属性决定了抄袭这一概念存在特殊性,但其性质、内核与其他文学艺术门类并无二致。 

      临摹,特指借助古今书家作品为蓝本、以临摹为手段,投机取巧完成投稿作品的行为。抄袭往往以临摹的形式存在。有些带有临摹性质的投稿作品水平较高,作者创作实力亦较强,虽不能简单定性为抄袭,但因未充分符合“独立完成”原则,将被取消入展资格。有些作者的投稿作品与现场命题创作水平差距较大,可见“独立完成”能力有较为显著的欠缺,经综合考量也将不予通过。 

      集字,指将古今书家作品、碑帖文字集成组合,通过临摹方式完成投稿作品的行为。米芾自称集古字,实为融会贯通、化茧成蝶;吴昌硕用个性笔墨语言创作石鼓集联属于创造性转化。当今有些作者用于投稿的集字作品,不解真义,实为急功近利的变相临摹,且与独立完成创作的作品形成不公平竞争。 

      禁止一稿多投是投稿常识,此不赘述。 

      以上是书法创作中较易忽视、混淆、误解的问题。 

      对于代笔、代刻、临摹、抄袭、集字及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中国书协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核查流程及处理办法。近年来,持续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其中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是面试考核。通过复写复刻投稿作品并现场抽选命题创作,综合考察作者自然书写功底和实际创作能力。 

      中国书协组织面试考核、核查举报问题,取消相关作者入展资格,意在倡导阳光诚信,强化公平竞争的原则。国展在推动书法创作繁荣和行业建设等方面发挥着示范引导作用,广大书家要尊崇职业道德、恪守行业规范,与社会各方协力营造承继传统、守正出新、风清气正的行业发展氛围,共同维护书法艺术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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