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墨扬清风,奋进新征程。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增强廉洁文化建设的影响力,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涵养求真务实、团结奋斗的时代新风,深入创建“浙里廉风”品牌,奋力打造勤廉并重的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特举办“翰墨清风”2023全国清廉书法作品大展,现面向全国征稿。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金华市纪委市监委
浦江县委县政府
协办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纪委市监委
江苏省扬州市纪委市监委
湖南省益阳市纪委市监委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书法作品: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最大尺寸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作品一律为竖式。不接收册页和长卷作品,不符合尺寸及要求者不予评选。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字法正误检查;不鼓励过度装饰制作,凡在形式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类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所有作品来稿时请附释文,请勿托裱或用胶膜复背,请在信封上注明“清廉”字样。 从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收件地址:浙江省浦江县书画街7号浦江美术馆 1.依据《浙江省文联文艺评奖管理办法》,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监审工作。 2.从来稿作品中评出优秀作品10件,收藏费10000元/人,优秀提名作品10件,收藏费5000元/人。入展作品作者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的每件颁发收藏费500元(推优作者不再另发,所有收藏费均为税后)。 3.主办方对入展作品有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收藏权。 4.出版《“翰墨清风”2023全国清廉书法作品大展》作品集,所有推优、入展作者将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5.非浙江省书协会员的(长期生活、工作、学习在浙江的投稿作者),推优作者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入展作者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翰墨清风”2023全国清廉书法 作品大展组委会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