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需求,引导广大隶书作者尊重传统、取法多元,“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创作出更多符合时代审美需求的精品力作,推动我省隶书创作水平整体提升,为吉林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贡献文艺力量,特决定举办“吉林省首届隶书作品展”。现将具体征稿事宜公布如下:
承办单位:吉林省书法家协会、吉林省书法家协会隶书委员会
本次展览属于单项展,凡年满18周岁,吉林省籍或工作、生活在吉林省内的隶书书法作者、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1)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创作内容体裁不限,颂扬真善美、充满正能量的古今诗、词、曲、赋、联、文等皆可。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均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提倡自撰诗文。
(2)投稿请寄原件,除手卷册页外,一律竖式,尺寸为6尺整纸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小字作品尺寸为4尺整纸以内。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选。
3、每位作者限投稿一次,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1)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名称。
(2)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为便于准确登记和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吉林省首届隶书作品展投稿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
(3)为免混淆,请务必在作品外包装上注明“隶书展”。
6、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投稿作品概不退稿,入展作品由赞助方收藏。
1、由省书协邀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严禁代笔、抄袭等行为,为杜绝此类问题,评审期间将组织抽查面试。
3、文字审读:评审将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字法规范的审查。提倡文化及学术内涵,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展览拟定于2023年9月初在长春举行,所有入展作品编入《吉林省首届隶书作品展作品集》。
1、本次展览计划评选优秀作品10件,入展作品100件左右(含优秀作品)。
2、优秀作者奖金1000元人民币,颁发优秀证书、赠送作品集2册;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赠送作品集1册。
3、非省书协会员作品入展,具备加入吉林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4、省级以上会员入展,将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省书协举办的提名展、主题展及省际交流展的依据和参考。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收件地址:吉林省书法家协会艺术中心(长春市宽城区东北亚龙翔书画院东南50米湖畔街西)
收件人:杨沐霖17843160111、谷宇18104308222
王舜日13351540505、王洪宇13943889901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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