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贯彻广东文化强省工作会议精神,坚定文化自信,繁荣文艺创作,擦亮中国砚都文化名片,引导广大书家深入传统、传承经典,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强化书法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广东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广东省书法家协会、肇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肇庆市政协书画院决定共同举办第二届“中国砚都杯”全国书法篆刻大展。现将征稿启事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肇庆市政协书画院
肇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肇庆市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
肇庆美术馆
肇庆学院美术馆
支持单位:
广东盈辉商贸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有关领导共同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2、评审委员会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安排专家,组建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展览的初评、复评、终评和面试考核等工作。评审工作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等组成,负责评审、监审和学术观察工作。
三、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免初评。
四、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
提倡投稿作者书写古今赞美端砚的诗词,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文赋、楹联、格言,亦可以自作诗词为创作内容。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2、作品规格:作品一律为竖式。
书法部分:单件作品不超过180x97cm,条屏不超过四屏。不收册页、手卷及硬笔书法作品。篆刻部分:篆刻作品须寄印蜕6—12方,边款不少于两枚,统一贴在4尺对开(高138cm,宽35cm)的竖式印屏上。另附印蜕及边款一份用于入展后宣传、出版。评审结束后由承办方通知入展作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3、书法作品勿装裱、托底,草书、篆书、篆刻须另附释文。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不予评选。
4、每人投稿作品数量限两件以内,禁止使用化名重复投稿。来稿作者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并填写纸质《投稿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释文,随作品一并寄出。请用挂号或快递邮寄。每位作者限投稿一次,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事宜。如不按要求投寄者不予受理。
5、 参赛稿件免收参评费。因人力所限,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稿。
6、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展览不接收非专业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传统绢类除外)。
五、评审
1、由广东省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进行评审。从来稿中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0名,入展作品215名。
2、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创作作品,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3、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书写水平和创作水准,不提倡过度制作、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
六、展览
拟定于2023年5月在广东省肇庆美术馆举行第二届“中国砚都杯”全国书法篆刻大展开幕式、颁奖仪式和作品集首发式。
七、出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第二届“中国砚都杯”全国书法篆刻大展作品集》。
八、获奖、入展待遇
1、向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赠送作品集2册。
2、非广东省书法家协会会员的广东作者获奖、入展具备入会条件。
3、一等奖奖金10000元(税后)、赠送端砚一方;二等奖奖金3000元(税后)、赠送端砚一方;三等奖奖金1000元(税后)、赠送端砚一方;端砚上均镌刻“中国砚都杯”字样。入展作品支付收藏费500元(税后)。
4、中国书协会员、广东省书协会员参加入选本次展览,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
九、征稿时间
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十、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7楼706室肇庆书协办公室。
邮编:526000
联系人:李小艳
手机: 13129743009
十一、其他事项
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对入展作品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各项著作权的财产权利;收藏方对收藏作品还另享有相关书法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权及展览权等权利。以上许可均无需另行支付前述收藏费以外的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