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出更多弘扬民族文化、反映现实生活、彰显时代精神的优秀美术作品,延续红色基因,凝聚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定于2022年9月举办“中国道路·美好生活——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现将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嘉兴市委宣传部
嘉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协办单位:
嘉兴市美术家协会
嘉兴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张 兵
主 任:马锋辉、陈 瑶、李 军、高世名
副主任:范庆瑜、张永红、王登峰、余旭红
秘书长:李 伟、黄国强、王敏杰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孔月华、叶瑛、孙海峰、杨琳琳、周 静、钟晓燕、
徐啊峰、凌加春、章 云、傅琦红、韩 月、简 斌
办公室主任:王敏杰(兼)、傅琦红、徐啊峰
办公室副主任:孙海峰
展览编辑:王 瑞、吴国祥、赵 峰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2年9月
五、展览地点:
嘉兴市文化艺术中心·嘉兴美术馆,新疆乌鲁木齐(巡展)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入选展出作品160件。
七、参展要求:
1.作品内容:征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作品要求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个阶段性特征,紧跟时代步伐,聚焦现实生活,抒写时代之变、中国之进、人民之呼,描绘中国人民奋斗之志、创作之力、发展之果,弘扬新时代,展现新时代的精神气象。
2.作品尺寸:中国画(画芯)尺寸不超过高350cm×宽200cm;油画(画芯)不超过高350cm×宽200cm;版画(画芯)不超过180cm×120cm厘米;水彩画(画芯)不超过高180cm×宽120cm。
3.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八、评选
1.初评: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王瑞,办公电话:010-59759420,信封注明:中国道路·美好生活。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九、相关事项
1.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2.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3.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4.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5.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一、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