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首届书法临帖作品展自征稿以来,得到了全省广大书法爱好者的广泛关注与支持。考虑到疫情对广大作者创作和寄稿的影响,本次展览截稿日期延至2022年5月31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省广大书法艺术工作者学习研究历代经典碑帖,植根传统、尊崇经典、守正出新,促进我省书法事业在继承传统中不断向前发展,展示全省书法艺术的最新成果,助力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河北省书法家协会、邢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平乡县委、平乡县人民政府拟联合举办“河北省首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2、河北省书法家协会依据《河北省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和监审委员会,公平、公正进行评审。
1、投稿范围:具有河北省户籍或在河北工作、生活、学习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
(1)书体不限。临摹、创作作品各一件。本次展览不收篆刻、刻字作品。
(2)内容:临摹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投稿时附上所临碑帖复印件及作品释文。临摹作品的形式、规格尽量忠于原作,注意采用权威版本,临写时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创作作品要求应取法临帖对象,与临摹作品的书体、字法等元素基本保持一致,内容积极向上,提倡自作诗文。
(3)规格:尺寸以六尺整张以内(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为宜,最高不超过八尺。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每位作者可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最擅长的书体临摹及创作各一件,一次寄出,不接收第二次寄出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为便于收稿登记,请务必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勿用笔名)、性别、所属地市、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等。
1、拟定于2022年5月下旬由举办单位组织评审。遇有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特殊情况时,评审、展览工作将顺延。
3、为确保入展创作的真实性、稳定性,评委会将对投稿作者进行一定比例的面试抽查。在综合考察被抽查作者创作水平的同时,严查代笔、抄袭及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凡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经评委会核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法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评审结束后,由举办单位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创作作品,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临摹水平兼及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展览首展拟定于2022年6月下旬在邢台市平乡县举行,届时将展出入展作者一临一创共400件左右的作品,并出版《河北省首届书法临帖作品展作品集》。首展结束后,择机在石家庄举办巡展。
1、本次展览设入展200名,入选200名。入展及入选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作品集一本。
2、非省书协会员入展及入选具备加入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3、入展作品由协办单位收藏并向每位入展作者支付500元(税前)收藏费。
4、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未入展作品均不退稿。展览结束后,河北省书协将从入展及入选作者中择优推荐,引导其按照第三届全国书法临帖作品展要求精心临摹并创作作品,统一向第三届全国书法临帖作品展组委会报送作品。
5、本次活动入展、入选证书及作品集由举办单位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2年5月16日截稿,已延期至2022年5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收稿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南湖东街与平安路交口平乡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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