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昌硕奖·浙江省第六届篆刻大展征稿启事(2022年2月28日截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委文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着力推进篆刻艺术精品创作,发现培养壮大篆刻艺术人才队伍,全面展示篆刻艺术魅力与当代浙江篆刻艺术创作实力,促进以书法篆刻力量助力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凝炼彰显“流觞运河·诗画江南”的文化内涵,打造以宋韵文化为代表的浙江历史文化金名片,经研究决定举办“吴昌硕奖•浙江省第六届篆刻大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
宁波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浙江省书协篆刻创作委员会
宁波美术馆
宁波市书法家协会
宁波印社
宁波天一文化

二、征稿范围
凡年满18周岁以上在浙江生活、工作的篆刻家、篆刻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创作内容以大运河文化印迹(沿线名胜名景)或以体现大运河文化的宋代诗词名句等。
2、作者应投近年来未发表过的新作6—10方印蜕、附4方以上边款,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粘贴成印屏(展览专用),尺寸为33cm×136cm(四尺竖式对开),自行题签设计,用铅笔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正楷注明作者的姓名(与身份证一致);另一份(出版专用)请粘贴在16开白纸上,并在下面用正楷注明每方印章的释文、作者的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3、信封上请注明“浙江篆刻大展稿件”。
4、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5、限于人力,来稿和落选作品一律不退,敬请谅解。
6、承办单位对获奖、入展作品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和出版权。

四、作者待遇
1、非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的入展者可视为入会条件,入选作者可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2、作者入展后,组委会将寄上原石一方,从参展作品中选取一印,由入展作者再创作,刻好寄送至征稿办公室,以此作为展览原印石展出,展出后由承办方收藏,承办单位对每位作者颁发创作稿费500元。如不能创作者,则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3、展览获奖作者,组委会将寄上原石一方,从参展作品中选取一印,由获奖作者再创作,刻好寄送至征稿办公室,以此作为展览原印石展出,展出后由承办方收藏,主办单位颁发相应奖金。如不能创作者,则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4、获奖、入展作品将编入《“吴昌硕奖”第六届浙江省篆刻大展》作品集,并在开幕式上发行。
5、大展组委会对获奖、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及《“吴昌硕奖”第六届浙江省篆刻大展作品集》一册,

五、征稿日期
自即日起至 2022年2月28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收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收稿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镇明路月湖景区宁波印社(蒋宅)
收 稿 人:孙自成  孙文斌
联系电话:0574-87170018

七、评审与展览
1、由浙江省书法家协会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作品进行评审。
2、本届大展设“吴昌硕奖”1件,奖金20000元;优秀作品10件,每人奖金10000元;优秀作品提名15件,每人奖金5000元;入展作品200件左右,入选作品若干件。
3、2022年4月在宁波美术馆举行大展开幕式、颁奖仪式及作品集首发式。

八、其他事项
1、大展有关事项可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网址:www.zjssfjxh.com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作者须用实名投稿,禁止化名投稿。
4、应征稿件如涉及版权纠纷,投稿人自负其责,与主办方无关。凡投稿者,即视为已确认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5本征稿启事的解释权归“吴昌硕奖·浙江省第六届篆刻大展”组委会。 

 “吴昌硕奖·浙江省第六届篆刻大展”组委会
2021年 12月 1日
本平台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部分文章源自网络。网络素材无从查证作者,若所转载文章及图片涉及您的版权问题,请您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admin@cn5v.com
(3)
本站编辑
上一篇 2021年12月7日 上午5:23
下一篇 2021年12月7日 上午7:02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