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层次艺术专业人才培养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中央美术学院院长
范迪安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提出了建设文化强国和教育强国的战略目标,艺术院校承担着培养新型艺术人才的重任,其中,加强高层次艺术专业人才培养时不我待,需要从新的时代要求出发,认识高层次艺术专业人才在文化强国建设、文艺繁荣发展中的重要意义,认识艺术院校在培养高层次艺术人才上的首要责任和直接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繁荣文艺创作、推动文艺创新,必须有大批德艺双馨的文艺名家。要把文艺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努力造就一批有影响的各领域文艺领军人物,建设一支宏大的文艺人才队伍。”这些年,各艺术院校努力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从深化学科内涵、研究课题遴选、硕博士导师队伍建设、建立研学产机制等方面采取了一定措施,探索了新时代高层次艺术专业人才培养新的路径。但是,从繁荣文艺创作、建设文化强国的目标要求看,还需要提高加快培养高层次艺术专业人才的紧迫感,需要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为此建议:
1.加快设立艺术学“专业博士”学位,培养“创作型”高层次艺术人才。目前艺术院校仅设立学术博士学位,主要培养艺术学理论专业的博士。此举虽然提高了“学术型”博士生培养的水平,推动了我国艺术教育中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拓展与深化,但一批具有优秀创作能力的实践型人才或碍于学位属性,无法获得高层次教育,或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将主要精力用于论文写作,不能精进创作实践,在教学组织上难以精准施策,研究生教育评价上也难以精准衡量。从这些年的教学积累看,在高等艺术院校设立“专业博士”学位的条件已初步具备,应按照中央“稳步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的精神加快落实。
2.实施“硕—博”学位连读,加强创作型艺术专业人才培养。创作型人才的培养,需要长期磨砺艺术技能功力,积累创作经验,形成相对成熟的艺术创作方法论。不少作品从构思到完成需要长时间的精练和打磨,作为人才的培养因此需要“长时段”的教学与实践,为此应拓宽“硕—博”连读口径,完善贯通“硕—博”学位的机制。目前,各高等艺术院校大部分学科和专业已设立“专业硕士”学位,具备贯通的条件。
3.强化“分类指导”原则,建立高层次艺术人才全程培养机制。在人才选拔上实行“申请—审核制”,加大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察和面试比重,由“知识水平测试”向“综合研究素质与创造能力考察”转变;在教学中加强创作实践,围绕重大主题、艺术课题、艺术方法论等,着力培养学生的创作性思维和艺术创作能力;在教育教学评估中突出对学生艺术思想、深入生活、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的考评。
伟大时代呼唤中国文艺多出精品力作,高等艺术院校是文艺创作的重镇,加强高层次艺术专业人才培养,打造传承创新的文艺生力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水平艺术人才,创作一大批反映时代精神、体现时代水平的艺术作品,将有助于繁荣文艺创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