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除赵长青中国书法家协会会籍的公告

关于开除赵长青中国书法家协会会籍的公告

    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中国书法家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主席团同意,决定开除赵长青(会员证号5597)中国书法家协会会籍。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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