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我省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发现发掘书法新人,着力注重我省书法队伍的建设,展示我省书坛新秀的艺术风貌,福建省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守望兰亭-福建省第六届书坛新人新作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01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02
组织机构
1、组委会。福建省第六届书坛新人新作展组委会由省文联、省书协的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03
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年满18岁以上非福建省书协会员的福建省公民均可投稿(含长期在福建工作的外省籍书法爱好者, 请提供三年以上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每位作者限投1件作品,书体不限,原作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不收手卷、册页类作品。来稿请勿托裱。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书体、作品名称。身份证复印件随原件作品一并寄出。
(3)篆刻作品寄印稿6-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3、费用
此项展览不收参评费,所有入展作品在展后两个月内退还作者,快递费由投稿人结付。
4、书写材料
为了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04
评审
1、由福建省书法家协会评委库专家随机抽签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阳光公正评审。
2、福建省第六届书坛新人新作展评审初步定于2020年10月举行。
3、评审通过初评、复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120件,入选作品50件。对有疑义的作品,组织作者面试(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围资格。面试者交通等费用自理)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4、本次展览将对代笔和抄袭行为进行处罚: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三年内不得参加省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被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微信公众号“福建书法”及相关专业媒体,或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作品,取消入展资格。
5、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6、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05
展览
展览定于2020年10月在福州举行。
06
作者待遇
1、入展作者具备加入福建省书法家协会的1次条件,入选作者具备加入福建省书法家协会的半次条件。
2、本次入展作品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省书协向作者寄出入展证书。
07
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截止时间为9月27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08
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省文联书协
邮 编:350025
联 系人:省书协办公室
电 话:0591——83719203
封面注明:“新人展”。
09
其他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省文联书协。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