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上田园·爱城蓬安——首届“司马相如杯”全国美术、书法优秀作品展 征稿启事

    被誉为“巴蜀第一文人”的司马相如(前179-前118年),字长卿,汉代文学巨匠,被后人尊为“赋圣”和“辞宗”的汉赋文豪,中国文化史和文学史上的杰出代表。生于西汉巴郡安汉县(曾取名为相如县),即今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其出生地就在相如故城。相如故城至今已有1500余年历史,系四川省政府命名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为更好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炼相如文化精神内涵,挖掘蓬安文旅优势资源,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用优秀的文艺作品浓墨重彩描绘“江上田园·爱城蓬安”。四川省文化馆、四川省书法家协会、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南充市文广旅局、蓬安县人民政府将于2020年10月在蓬安县联合举办“江上田园·爱城蓬安’——首届‘司马相如杯’全国美术、书法优秀作品展”,向全国美术书法作者征集中国画、书法(含篆刻)优秀作品。现将作品展征稿启事内容公布如下:

江上田园·爱城蓬安——首届“司马相如杯”全国美术、书法优秀作品展 征稿启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文化馆

四川省书法家协会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南充市文广旅局

蓬安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南充市文化馆

中共蓬安县委宣传部

蓬安县文广旅局

蓬安县相如旅游公司

(三)协办单位:

蓬安县文化馆

         蓬安县诗书画院        

江上田园·爱城蓬安——首届“司马相如杯”全国美术、书法优秀作品展 征稿启事

二、评选委员会:

(一)评审委员会:由四川省文化馆、四川省书法家协会、四川省美术家协会组织专家组成。

(二)监审委员会:由相关代表人士、纪检人员组成。

江上田园·爱城蓬安——首届“司马相如杯”全国美术、书法优秀作品展 征稿启事

三、展览日期:

2020年9月28日-2021年2月28日

江上田园·爱城蓬安——首届“司马相如杯”全国美术、书法优秀作品展 征稿启事

四、展览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

江上田园·爱城蓬安——首届“司马相如杯”全国美术、书法优秀作品展 征稿启事

五、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150件左右。

江上田园·爱城蓬安——首届“司马相如杯”全国美术、书法优秀作品展 征稿启事

六、参展要求:

1、 征集作品内容:

(1)写名人经典:司马相如的词赋及历代人评价、赞誉司马相如的古诗词(可选其中章节)。描绘“江上田园·爱城蓬安”的田园诗词。

(2)画“江上田园·爱城蓬安”田园风光、山水人文:

链接网址:http://www.paxwhg.com/(注:“司马相如故里·蓬安”田园风光、山水人文、古诗词、赋等)。

2、征集作品尺寸:

中国画单幅不小于4尺整纸,不大于8尺整纸;

书法单幅不小于4尺整纸,不大于8尺整纸。

3、征集作品要求:

投稿作品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评选(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称(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及作者开户银行、户主、银行卡号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4、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四川省文化馆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5、截稿时间:自征稿启事公布之日起止2020年8月20日止(以邮戳为准)

6、投稿地址: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相如文化公园(蓬安县文化馆)

收件人:聂  波

电话:134 5829 9136

请来稿信封封面上注明【投稿:“首届‘司马相如杯’投稿作品”】字样。

江上田园·爱城蓬安——首届“司马相如杯”全国美术、书法优秀作品展 征稿启事

七、设奖及作者作品待遇:

1. 书法获奖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四川省书协的一次条件,美术获奖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四川省美协的一次条件。

2. 奖项设置:

(1)书法类(含篆刻):第一名2幅,作品收藏费0.8万元人民币/幅(税前);第二名5幅,作品收藏费0.5万元人民币/幅(税前);第三名10幅,作品收藏费0.3万元人民币/幅(税前);入展50幅,作品收藏费0.06万元人民币/幅(税前)。

(2)美术类(中国画):第一名2幅,作品收藏费1.0万元人民币/幅(税前);第二名5幅,作品收藏费0.7万元人民币/幅(税前);第三名10幅,作品收藏费0.5万元人民币/幅(税前);入展50幅,作品收藏费0.06万元人民币/幅(税前)。

另特邀作品:书法8幅,作品收藏费0.8万元人民币/幅(税前);美术8幅,作品收藏费1.0万元人民币/幅(税前)。

(3)本次收藏并展出作品共计数量150幅左右,所有获奖及入展作品概不退还,主办方蓬安县人民政府享有对该作品的所有权,并可用于展示、宣传、出版等用途。

(4)未入展作品,主办方于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邮寄退还,如无需退还,请参赛作者在邮寄稿件时附加说明,委托主办方可自主处理该作品。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九、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展览信息可登录四川文化馆网站(  www.scc.org.cn   )查看。

四川省文化馆
2020年7 月14日
 

 

本平台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部分文章源自网络。网络素材无从查证作者,若所转载文章及图片涉及您的版权问题,请您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admin@cn5v.com
(0)
本站编辑
上一篇 2020年7月14日 下午6:59
下一篇 2020年7月15日 上午12:51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