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江苏金盾文艺奖评选征稿启事(2020年8月31日截稿)

第二届江苏金盾文艺奖评选征稿启事(2020年8月31日截稿)

第二届江苏金盾文艺奖评选征稿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公安文化的引领和凝聚作用,进一步发现和培养优秀公安文艺人才,不断鼓励和引导广大公安文艺工作者创作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的精品力作,进一步提升江苏公安文艺创作整体水平,推进江苏公安文化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江苏公安文联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江苏金盾文艺奖评选活动。


一、主办单位

江苏省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


二、征稿范围

由本省公安民警(含离、退休人员)、辅警、文员创作并完成的各类相关文艺作品,类别包括文学、美术、书法、摄影、影视、音乐舞蹈、朗诵等七个门类。


三、征稿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今创作并完成的各类作品。可独立完成,也可与他人合作完成,每名申报者申报作品不得超过两件。申报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要突出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做到富有感染力、充满正能量。作品原则上须含公安元素,最好能反映公安机关在疫情防控、救助驰援、执法执勤方面的工作内容。


四、稿件规格

文学作品各报2份纸质原作,同时报送电子稿;美术、书法投寄作品原件,无需装裱。美术作品单幅作品最长边不能超过2米;书法要求竖式作品,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摄影作品报送电子稿,要求为JPG格式,字节数限制在1M之内,长*宽限制在1200万像素之内,确定入围作品后,向参赛者调取原始数据文件(原始数据电子文件或一次拍摄完成的负片或反转片),未按期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影视剧(含电视纪录片)、舞蹈、曲艺、朗诵作品报送光盘(或U盘)2套,并附参赛作品的完整视频和创作脚本。


五、奖项设置

根据评选结果和申报作品艺术质量实际情况,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组织奖。对作品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获得组织奖的单位颁发奖牌。获奖优秀作品将适时进行网上展出。优秀书画作品还将参加全省平安家园书画展,并结集成册。


六、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截止。


七、投稿地址

邮编:210024

邮箱:jsgawl88@163.com

传真:025—83527497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江苏公安文联

联系人:芮军、袁原,025—83526192( 83526146)。

 

江苏省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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