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希源:关注新文艺群体、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助力社会主义文艺发展

董希源:关注新文艺群体、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助力社会主义文艺发展

董希源

全国政协委员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福建省新阶联副会长

提案一

加强支持与引导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成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有生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

做为一名自由职业画家、新文艺群体的一员,本人通过调研与了解,现就如何加强支持与引导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成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有生力量提出以下建议:

一、团结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加强思想引领与专业提升

建议相关文艺行业协会突破制度藩篱,发展和吸收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参与其中。并组织相关学习和培训,以习近平文艺思想指导创作实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作导向,守正创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鉴于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特别是基层文艺工作者,缺乏专业性文艺技能指导和思想性创作的提升培训,建议有关部门通过开展高层次教育培训、采风交流活动、展示展演宣传推介,为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提供更多更高水平学习、交流、展示的机会,提高专业素养与创作水平。

二、加大资金扶持与展览展演场地支持

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普遍缺乏体制的保障和资金的支持,建议有关部门设立专项基金,扶持,鼓励和帮助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进行文艺精品创作、出版、展览展演与采风交流活动。

此外,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普遍缺乏展览演出场地,建议有关部门统筹整合利用相对闲置的个人艺术馆、美术馆、艺术中心等资源,出台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合理使用这些资源的政策,使这些场馆充分发挥宣传交流平台的作用。

三、完善职称评定工作,健全奖励激励机制,重视人才培养

本人在调研中了解,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多数没有专业技术职称,这不利人才培养与发展,特别使年轻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的专业认可大受影响。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完善职称评定工作,加大创作能力和艺术成绩评审占比,对体制内外文艺人才一视同仁。对获得一定技术职称的自由职业文艺人才,在生活、医疗、社保等方面提供相应待遇。

建议有关部门在评优奖励等方面为自由职业文艺人才创造公平条件,推荐和支持自由职业文艺人才参加各级各类评奖,参加国内国际艺术赛事活动。

建议重视对自由职业文艺家代表性人物的工作,实施“文艺名家”“文艺大家”培养计划,造就一批人民喜爱,具有专业号召力和行业影响力的新文艺“领头人”,使其成为团结凝聚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的骨干力量,带动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形成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强大合力。

四、支持自由职业艺术家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参与志愿服务,参与文旅融合事业,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是公共文化服务重要参与者。建议完善政府面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机制,畅通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文艺服务的渠道,对体制内外给予同等竞标的机会,确保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平等参与竞争。

支持鼓励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参与志愿服务,参与文旅融合事业,参加文化进商圈、社区、校园等公益活动,参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工作,在文化扶贫、文化富民中发挥作用,培养乡村文化人才,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五、支持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建议驻外机构等有关部门搭建交流平台,组织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参加对外交流活动,充分将这一群体引入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文化艺术节展等交流平台,助推中华优秀文化的国际传播。

支持与国外文化艺术机构艺术家合作开展各具特色的“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文艺活动,充分发挥民间文化交流、合作、沟通的独特作用,推进我国文化软实力、巧实力的提升。

提案二

加强引导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助力“一带一路”文化交流

1.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简称“文艺两新”)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新兴力量,“文艺两新”中人才荟萃,多具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和浓厚的家国情怀。

2.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际格局出现新的变化,“一带一路”建设出现新的要求和挑战。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往面对更多不确定性因素的背景下,文化交流更有不同寻常的意义。

3.目前,“文艺两新”处于相对分散的形态,缺乏形成整体效应的机制。其中活跃的人才,多有为“一带一路”建设建功立业的理想和能力,却苦于没有合适的平台和机会。

综上,本人认为,有计划地组织和引导“文艺两新”参与“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交流活动,意义重大。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思想引领,广泛凝聚共识。组织专题培训,形成固定机制。

以凝聚“文艺两新”艺术家的思想政治共识作为首要任务,建议中国文联牵头,以推动“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交流为重点,组织“文艺两新”开展“一带一路”等与国家发展重大主题相关的学习培训活动,并形成长期机制。

通过组织培训,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文艺实践的指导作用,把学习培训与对外艺术交流创作有机地结合,提高和调动艺术家的思想认识和创作积极性,助力中外艺术家创作出具有“一带一路”文化交流鲜明主题的好作品。

二、充分发挥“文艺两新”现有场馆资源的作用,如个人艺术馆、美术馆、博物馆、艺术中心等,为“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交流提供“双向服务”平台。

建议有关部门在规划“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交流活动时,将“文艺两新”场馆资源纳入参与服务范围,并在业务资源、人员培训、活动经费等方面予以扶持,将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活动的参与者从体制内专业机构延伸广展到“文艺两新”,让“文艺两新”成为对外文化交往中的新生力量,促进全社会的文化力量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做贡献。

三、做好“文艺两新”在“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交流中的服务工作。

建议对外交流主管部门与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使领馆支持“文艺两新”艺术家“走出去”,当好他们的“娘家人”;积极广开渠道,穿针引线,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艺术家“请进来”,当好他们的“介绍人”。建议使领馆在联络当地侨团、侨领时,积极动员侨界力量,扩大与驻在国文化主管部门与相关人员的沟通,推动驻在国官方作为交流活动的主办方之一,为艺术家提供开展交流活动的良好环境。

四、结合“文艺两新”特色,探索创新“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交流活动的新方式。

建议有关部门在“文艺两新”群体中,梯队式地培养考察筛选一批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作为对外文化交流的骨干力量,定期组织他们到“一带一路”国家举办各类型的艺术活动。同时采取报名备案、国家驻外领使馆参与主办等形式,鼓励“文艺两新”走出去举办各种艺术活动。从而在“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交流中打造出有独特影响力的“文艺两新”“叫得响”的品牌。

建议尽快完善“文艺两新”中的人才培养和功勋评奖制度,树立表彰一批德艺双馨的标杆艺术家,激励“文艺两新”为国争光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五、建立行之有效的鼓励与帮扶机制,支持“文艺两新”常态化参与和开展“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交流活动。

建议将“文艺两新”开展“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交流活动列入中国文联“文艺两新”健康发展专项扶持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国家文化与对外主管部门建立帮扶机制,把支持“文艺两新”的“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交流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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