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第十二届临摹书法展(网络展)征稿启事(2020年4月30日截稿)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继续推进宁夏书坛研究经典、潜心学习的良好风气,推动我区书法事业繁荣发展,为提升全区会员及爱好者的参与度、观摩便利性,宁夏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宁夏第十二届临摹书法展(网络展)。


一、主办单位

宁夏书法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宁夏报业传媒博览集团有限公司


三、征稿对象

所有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宁夏常驻人口均可参加(以身份证为准)。


四、征稿要求

1.参展作者须送交临摹作品,每人一件。临摹作品以清代之前(含清代)的经典书法篆刻作品为对象,要求实临,书体不限。

2.书法临作以小品为主,最大尺寸不超过四尺整纸(138cm×69cm),横竖不限。篆刻临作4方(须有一方边款),粘贴A4纸上。篆刻临作需附原作复印件,书法临作不需。投稿作品请勿装裱,可以托心。

3.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五、评审

1.由宁夏书协主席团组成评委会,对来稿进行评审。

2.评出入展作品180件左右,其中优秀奖作品10件。


六、展览

展览作品拟定于2020年5月下旬起在宁夏书法家协会微信公共号上分期刊发。

七、作者待遇

1.入展作者颁发证书,优秀奖作者每人奖金1000元。

2.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宁夏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3.所有投稿作品,无论是否入展均不退稿。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截稿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以邮戳为准。


九、收稿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31号宁报集团商务信息大厦(北楼)513办公室(工作日9:00—17:00)

联系电话:0951-8566629

联系人:桂娟  13619587355

咨询电话:张涵  0951—5166169


十、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入展书法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方。


宁夏书法家协会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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