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余闲聊时,经常会聊到:某某书家近年来越写越退步。这不是什么需要遮掩的话题,已是书法界茶余饭后的必要谈资。为什么会如此,问题的根源是什么?
任何事物的出现都不是突然的,这种表象是慢慢积累而成的。书家一变法就出问题,不是变法本身有问题,而是先前底子没打好,审美方向出了问题。每位书家都有自己的审美取向与审美风格,但这不等于就具备了正确的美学观。艺术美是十分微妙的,尤其是书法美,具有其他艺术所不及的难度与高度。懂得了其他艺术的美,未必就能懂得书法美。书法美具有规定性和特殊性,它来自于汉字之美和笔法之美,是汉字美基础上的艺术表现。汉字和笔法本身就是一种美。汉字从一诞生,它的点画、线条、结字等就具备了固定的美学原则,不以个人的意识为转移,不能随意变换造型,变乱结体,每一笔画的表现都必须具有谨严的法度,这就是笔法。笔法是书法的根本,笔法不对,书法等于零。书法艺术的创造在于变,但无论如何变,都必须遵循汉字最基本的结字规律,遵循笔法。当然,书法不等于汉字本身,但又必须以汉字为基。脱离了汉字之美的书法,便不具有美的价值。脱离了这个基本前提来谈书法的审美风格与审美取向,无异于空中建楼阁。某种程度上说,理解不了汉字之美,也便理解不了书法之美。
另外一种情况,很多书家并非不知道书法美,而是以为艺术创作不需要表现美,或认为古人的美已经过时,需要自创一种美,或者是以丑为美。不以美为美,是一些当代书家的美学主张。很多人说艺术美会随时代变化而变化。其实这需要辩证看待。发生变化的不是美和艺术作品,而是人。不能说古代美的艺术今天就不美了,如果是这样,那么王羲之的字到今天就不会再有美学价值了。艺术观念会随时代变迁而改变,但美不会。艺术观念的变化,是因为人的因素。不论怎样变,美的始终是美的。艺术就是为美而存在的,艺术的根本是表现美。一切艺术都以表现美为价值,即使画家画一个很丑陋的人或物,也是在通过表现这种丑陋来体现其美学主张。丑角当然是丑的,但丑角所体现出的艺术性是美的。现实中的丑不等于艺术的丑,现实中的美也不等于艺术的美。所以,把书法写得整齐美观标准的馆阁体书法,是缺乏艺术美感的,把字写得歪歪扭扭、杂乱无章,也同样不具有艺术美感。这不是理论问题,而是常识问题,早已被书法史所证明,但今天的我们却忽略了这个常识。历史上的经典书法文本,无不是追求美的,而且永远都有美的价值,不会随时代的改变而消失,既具有时代性,又具有超时代性。汉字书法的美之所以不同于别的艺术美,是因为汉字之美不是把字写得歪歪扭扭,而是本身就具有严整、匀称、中庸、方圆的美学特征。
关于书法美的基本,美学界众说纷纭。有的说是抽象美、具象美,有的说是表现性、再现性,等等。抽象美是书法美的特征之一,但以是否抽象美作为书法美的基本原则是说不通的。书法美的特征不等于书法美的基本原则,书法美的原则来自于书法美的原理――汉字之美。书法笔法最基本的美学原理是方直与圆曲,所有汉字书法的线条表现,都来自于这两种表达。只有直与曲、方与圆的结合,才能体现汉字书法之美。书法史上经典的书法文本,无不遵循直与曲、方与圆的美学原理。即使是以汉字为根基的西夏文、契丹文等,也是遵循这个基本原理的。
如果我们不能直接评判什么样的书法是美的,不妨反向来评判,即什么样的书法是不美的。我们可以判断:只有直线的书法是不美的;只有曲线的书法也是不美的;脱离了汉字最基本结字原则,胡乱变化笔画和造型的书法是不美的;胡乱扭曲的笔画也是不美的;把汉字写得歪歪倒倒的书法是不美的;打破汉字结字规律、随意改变汉字形态的书法也是不美的,等等。
当代书家之所以喜欢以笔画的乱扭作为艺术创作,根本原因在于不谙逆势笔法,而是以生硬的转折来代替逆势。这不是简单的技法和笔力问题,而在于一个“顿”字,也即顿挫,它相当于音乐中的休止符。没有休止符,就没有节奏感,也就没有音乐感。书法的音乐感,相当于弦乐或管乐加打击乐,而逆势就是打击乐。但书法又不是西方交响乐,而是中国古乐,是一种简单的形式,但形式越简单,内涵越复杂、深刻,它讲求清越的内涵和内在变化。书法为什么不是交响乐?因为一支毛笔成不了交响乐。“清越”一词,某种程度上,可概括中国书法和中国古乐的基本精神内涵。对于书家来说,如何能确保逆势笔法?关键在于调锋。笔法之重,在于调锋。调锋在行草书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行草书中的转折笔,即书法史上的“绞转”笔法,“绞转”是与提按相对的,“绞转”的关键不在于“转”而在于“绞”。要做到“绞”,则必须保持中锋圆笔,如何保证中锋圆笔?根本在于调锋,也就是调整笔锋方向。能否调锋,是掌握书法笔法的关捩。对于大部分专业书家来说,都基本懂得调锋,但懂得并不等于能熟练运用,能熟练运用并不等于能做到功力深厚。调锋的关键在于能立笔。笔不能立,则锋不能调,调锋功夫不扎实,书写就会出现问题。
书法美学的原理是通过笔法来体现的。笔法之要,在于调锋。调锋之功力,决定书法之功力。功力不济,则调锋不济,调锋不济,则笔画线条只能乱扭。如此,出现了书法美学的问题。
书家的功夫问题好比武术。近来网络上有文章说传统武术家在与散打赛手交手时,往往败下擂台。传统武术家打不过散打赛手,已经成为一个基本事实。传统武术家虽然呼声很高,名气很大,但一旦与以实战为主的散打赛手交手就会出现问题,甚至不是对手。根本原因在于,传统武术多注重表演性,招式五花八门,花拳绣腿,但缺乏扎实的硬功夫。基本功的缺失,是当代武术的主要问题,也是当代书法的主要问题。尽管书家五花八门的招式很多,但实际就是笔法缺失,内功缺失。
所以,有人惊呼,有些书家的字着实让人看不懂。社会大众当然不懂书法,但书法家有义务把真正美的艺术传达给社会大众,让他们欣赏到真正美的书法作品。而脱离了汉字最基本的书写美学规则的书法,又怎么能让老百姓看懂呢?作为一个书法家或书法批评家,有义务告诉社会大众书法美的基本原理是什么。如果任由此种胡乱变化的书写误导大众,那才是书法的遭殃。
(作者系中国书法杂志社社长助理、编辑部主任)